第三届“慧源共享”全国高校开放数据创新研究大赛
数据使用协议
为推动和促进教育科研领域数据资源的汇聚流通和共享开放,鼓励高校师生利用新技术对开放数据进行创新研究与应用,聚合各行业力量培养和提升大学生数据素养,复旦大学图书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和上海市科研领域大数据联合创新实验室联合国内多家高校和企业,面向全国高校师生举办第三届“慧源共享”全国高校开放数据创新研究大赛。为明确数据使用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对知识产权的尊重,规范数据使用的具体事项,特拟定此协议。
所有参加第三届“慧源共享”高校开放数据创新研究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数据使用者(以下简称“参赛者”),皆视作已阅读过此协议,了解此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遵守此协议的所有条款。
一、 参赛者使用数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参赛者对从大赛获取的数据享有受限使用权,仅限于以大赛为目的持有和使用,不得以其他用途和目的使用该数据或者开发和制作其他数据产品。
2、 参赛者对从大赛获取的数据不拥有复制、传播、出版、翻译成外国语言等权利。数据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复制品视同原始数据。参赛者可根据需要对数据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并应将修改、转换的情况和内容向大赛主办方提交。
3、 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时须一同提交必要的数据核查清单,确保相关数据结果的可重现性。数据核查清单应包括能够重现数据结果的自述文件、分析数据集、Codebook、命令文件和工具等。
4、 参赛者必须在基于大赛数据得到的数据成果的显著位置注明数据版权的所有者(建议直接使用平台引用信息)。参赛者基于大赛数据完成的参赛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属参赛团队、大赛主办方和数据所有方共有。未经书面许可,参赛者不得自行出版、发表、公开参赛作品。
5、 参赛者不得使用大赛提供的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6、 参赛者在数据使用期限(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后须及时删除原始数据及其衍生品。
7、 大赛提供的是经数据提供方清理后的数据,但不能保证数据中没有任何错误(如逻辑错误、输入错误),若参赛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错误,有义务向数据提供方及时反馈,以促进数据质量的改善。
二、 违约责任
1、 参赛者若违反本协议规定,大赛主办方有权责令参赛者停止使用数据并删除原始数据及其衍生品。
2、 在数据使用期限内,大赛主办方有权对参赛者的数据使用情况、数据存储设备管理情况、数据保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严重泄密倾向,将有权责令参赛者停止使用数据并删除原始数据及其衍生品。
3、 参赛者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大赛主办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因参赛者使用或保管数据不当,导致知识产权纠纷或失密事件,由参赛者负全部法律责任。
三、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