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源上海教育科研数据共享平台
数据使用协议
为明确慧源上海教育科研数据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数据使用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对知识产权的尊重,规范数据使用的具体事项,特拟定此协议。所有申请使用平台数据的用户,皆视作已阅读过此协议,了解此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遵守此协议的所有条款。
一、 平台方提供数据服务如下
1、 平台方确保数据来源真实且已经获得数据提供方的授权。
2、 平台方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数据说明。
二、 用户使用数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用户对数据享有受限使用权,仅限于科学研究和教学目的的持有和使用,不得以其他用途和目的使用该数据或者开发和制作其他数据产品,禁止商业演绎。
2、 用户对数据不拥有复制、传播、出版、翻译成外国语言等权利。数据的任何格式或者任何复制品视同原始数据。用户可根据需要对数据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
3、 用户对数据仅享有自获得授权起1年内的使用权,到期后用户若想继续使用数据须再次提交数据使用申请。
4、 数据使用期限截止后3个月内,用户须向平台方提交数据成果(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等,不限形式),未提交数据成果的行为将影响用户今后在平台提交的其他数据使用申请;数据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后3个月内,用户须根据平台方的要求提交数据成果的发表/出版信息和全文内容。
5、 用户数据使用权到期后,应及时删除原始数据及任何其他修改版本,不得以任何目的继续使用数据。
6、 用户须在数据成果的显著位置注明数据版权的所有者(建议直接使用平台引用信息)。
7、 用户不得使用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三、 违约责任
1、 用户若违反本协议规定,平台方有权责令用户停止使用数据并删除原始数据及其衍生品。
2、 平台方有权对用户的数据使用情况、数据存储设备管理情况、数据保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严重泄密倾向,将有权责令用户停止使用数据并删除原始数据及其衍生品。
3、 用户若违反本协议规定,平台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因用户使用或保管数据不当,导致知识产权纠纷或失密事件,由用户负全部法律责任。
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